到現在為止,我還是不想結婚。畢竟,懷孕和結婚是無法相提並論的,而我始終不認為我決定要生下孩子,就代表我就得莫名奇妙跟一個毫無血緣關係的男人渡過一生,還包括他的家庭!這種說法或許很不負責任,不過就算孩子的成長環境需要完整的家庭,也不代表爸爸媽媽結婚=完整的家啊!

 

結婚如果是為了合法並且得以強迫執行親權、撫養權、監護權,COME ON!GIVE ME A BREAK!

 

最終我還是要結婚,因為老爸的沒有安全感、需要安心感,一切都照他想要的走,而這一切都不是我想要的。沒有人問過我的意願,也沒有人問過男友的想法,一切都只是「喔?你有了啊?那該結婚了吧」。

 

說實在話,結婚很麻煩,分明我只是在準備最簡便的公證結婚,卻因為要合八字、挑日子、選戒指、搞不好還要辦個兩桌弄得我每天煩躁不已,實在很想跟老爸說「拜託,就當我聽你的話結婚好了,其他的照我的意思來。」,弄成這樣一點都不快樂啊,哪來什麼喜悅感,說好了後年才要宴客,現在卻為了他X的狗屎排場又要開個兩桌,面子和氣勢有比我的幸福快樂重要嗎?

 

容我不客氣的說,屆時有兩個婆家、兩個娘家,誰該來誰不該來?公證結婚誰要來誰不來?誰和誰願意碰頭?誰又是死對頭?要我挑日子怕犯沖,好啊好啊,算一算總共8個生肖全部犯沖,那乾脆父母們都不要來好了,簡直荒謬到了極點啊!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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